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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Zeppelin、Deep Purple被視為重金屬樂三大先鋒團體,我愛Led Zeppelin,但是我更愛 Black Sabbath,不只是因為 Ozzy 天生的搖滾嗓音,最主要是Tommy Iommi從藍調發展而來那種趨向於緩慢、沉抑而黑暗的旋律及主題,那種根基於藍調所堆砌的黑暗律動,絕對前無古人,幾乎可以說是後無來者,這麼多年來我好像還沒再遇過,Tony Iommi本人並不是彈的非常快,但是絕對是Riff之王,Guitar World 的重金屬吉他手排名,第一名便是Tommy Iommi,不過似乎這樣的曲風限制了他們的創作發展,也是Ozzy 後來離開的主因。

Ozzy認為BlackSabbath長久以來限於硬式搖滾模式,及其根基於藍調搖滾素材的音樂型態無法表現他所欲表現的重金屬風格,Ozzy 離團之後所開創的新式重金屬風格,對於當代音樂的發展無疑的是一個重擊,尤其是在在Randy Rhoads還在的時期的那些歌,可以說是經典中的經典,Ozzy 超高的主唱能量與創作威力,輔以充滿了能量的Randy 的古典重金屬的吉他彈奏法,堪稱是當時重金屬樂團最完美的組合。

很可惜Randy Rhoads 他媽的活太短。 之後 Ozzy 的東西雖然還可以,但是再也無法回到過去的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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